全文搜索:  
首页 | 工委概览 | 党建信息 | 党内规章 | 要文要论 | 群团园地 | 学习交流 | 工委文件 | 反腐倡廉 | 《合肥机关党建》 | 领导信箱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党建信息-党建研究  
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07-4-12 作者:

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做法

   为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建立和形成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机关党的建设水平,市直工委于2006年3月中旬—4月下旬,开展了“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专题调研活动。

    市直工委专门发出通知,对这次调研活动的调研内容、组织和时间安排作出要求。调研活动以6个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联系片和县区工委分别组成调研小组,围绕同一专题分头进行调研活动。在调研活动中,7个调研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调研活动。据统计,一个多月来共召开各类座谈会25场次、参与人数达200多人。总体来看,这次调研活动目的明确、组织程度高,具有广泛性,所研讨的问题也有相当的深度,调研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在此基础上,各调研小组分别写出调研报告,市直工委进行了汇总整理。

    二、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状况分析

    截至2006年末,市直工委负责管理83家市直单位的机关党组织,共设党委44个、党总支20个、党支部19个;共有基层党组织768个,其中党委54个、党总支44个、党支部670个。共有党员12822人,其中在职党员7727人、离退休党员2661人、流动党员2434人。

    近年来,市直机关各机关党组织根据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1998]5号)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合发[2001]38号)、《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对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实行机关党的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意见(试行)〉》(合发[2003]6号),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目标,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工作,市直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不断取得新的进步,为合肥市的三个文明建设和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委高度重视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为了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市委在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干部配备上给予倾斜,规定“机关党组织书记由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任人兼任,机关(直属)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必须专职;所属党员数在100人以上的机关(直属)党委专职副书记可享受本单位同级副职待遇;所属党员数在100人以下的机关(直属)党委和党总支专职副书记,按本单位中层正职配备。”为了提升我市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规定“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委员会对县(区)直机关党的工作委员会负有业务指导责任。”同时,市委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

   2、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积极支持机关党组织的工作

   大多数单位的党组(党委)都能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关心、支持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党组(党委)的工作议程和年度工作目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能经常研究和讨论机关党建工作,及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机关党务干部履行工作职责,帮助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

   3、市直机关党组织班子健全,党的活动正常开展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班子健全,共有党务干部390人,其中专职党务干部63人,其文化程度都在大专以上,年龄也大都在40-50岁之间,均有相当的党务工作经验和相应的工作能力。大多数机关党组织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政治学习制度、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度等方面均比较正常,且收到明显成效。

   4、市直机关党组织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了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都能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推动合肥跨越式发展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第一要务,在统一思想、凝聚人心、优化环境、提高效能、促进发展等方面积极开展活动,有力地服务和保障了经济建设和业务工作。机关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为合肥的发展辛勤工作,建功立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机关党建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机关党的工作在一些部门和单位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二是部分机关党组织工作一般化,缺少特色和活力,在服务经济工作、推动机关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等方面发挥作用不够。三是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三、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先进性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本任务。建立健全一套相对完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现实要求,也是机关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根本途径。合肥推进跨越式发展、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的新形势,对市直机关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我们建议在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生动实践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合肥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若干意见》并以市委文件下发,进一步规范、提升并创新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开创我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加强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作出规定和要求。

   (一)抓好学习培训,提高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1、抓好学习培训。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体学习。要每年确定党员的必读书目,每月组织集中学习,每半年开展一次党课教育,机关党员年参学率不低于90%。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组织党员参加网上学习和远程教育,拓展渠道,丰富学习培训的内容。倡导党员自主学习并给予具体指导。建立机关党员集中短期培训制度,由市直工委每3年对市直机关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党员干部轮训一次。充分发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表率作用。

    2、重视学习培训的考核激励。实行机关党员“述学、评学、考学”制度。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和知识竞赛、交流学习成果、评选表彰学习标兵等方式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健全党支部学习台帐,建立党员个人学习培训档案,加强对党员学习培训情况的检查考评,并把党员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严格党员管理,发挥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严格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要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启发教育。机关党支部每半年分析一次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机关党员每年参加组织生活的时间不少于12天。

    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4、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拓宽党内民主监督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积极营造党内监督氛围,履行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责。

    5、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深化以“效能革命”为主要内容的创建“三优”文明机关活动,争创文明机关,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人民满意公务员。机关服务窗口单位要全面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活动。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为实施“工业立市”、“三大推进”,实现合肥跨越式发展作贡献。

    6、关心党员思想政治上的进步。实施党内关爱工程,开展党员互助活动。关心党员思想政治上的进步和提高,增强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党员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党员立足本职工作创一流业绩、实现岗位成才提供服务。结合纪念“七一”活动,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每两年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评选表彰,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7、抓好党员发展。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履行重点培养、提前考察、集中培训和发展谈话等程序,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实行动态管理和严格考核。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公示制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注意在生产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发展年轻党员。积极落实“双培养”制度,努力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

   (三)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转变机关作风

   8、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继续组织开展机关党组织与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结对活动,机关党员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农村活动,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通过定期走访,了解社情民意,落实帮扶措施,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三个服务”水平。

   9、组织社会公益活动。建立党员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扶贫、捐赠、支教、保护环境和关心下一代等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党员义务参加所在社区开展的各项便民、利民活动。

   (四)强化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

   10、合理设置机关党组织。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努力做到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各项制度配套落实,按期进行换届,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11、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要把选好配强机关党务干部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把好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人选的推荐、考察和审批关。机关党组织书记一般由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或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机关(直属)党委的专职副书记享受副县级待遇;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支部的专职副书记按部门中层正职配备;县区工委书记享受副县级待遇。专职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应事先征得机关工委同意。加强对机关党务干部的培训,积极推进专职党务干部交流,不断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活力。   

   12、努力提高机关党支部建设水平。进一步健全机关党支部的组织设置,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设机关党委、党总支的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中层正职担任。严格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坚持每月召开支委会,每季召开党员大会,每年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机关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深化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在组织党员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和帮助党员、推进党内监督、促进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13、切实保障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各级机关工委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除了正常的业务经费外,市直机关党员的集中教育经费,由市财政按所辖党员数每人每年50元核拨,由市直工委管理使用;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教育活动经费,按所辖党员每人每年200元列入行政经费预算,由部门机关党组织管理使用。县区直机关党员集中教育经费和部门机关党组织的教育活动经费结合各地实际参照执行。机关党组织的党费由机关工委统一收缴后,给予机关工委40%比例的党费留成,其中机关工委15%、部门机关党组织25%,用于开展机关党的活动。

   14、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按照机关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进一步理顺机关党组织与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关系。机关党组织要积极支持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群团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和完善党的建设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建设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机关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五)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

   15、各级党组(党委)要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级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职责。要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党组(党委)工作议程,通盘考虑、统筹安排。每半年听取一次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人员配备、办公设施、工作经费、活动时间和场地等有关问题,督促完成机关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吸收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部门党组(党委)的有关会议;部门的重要决策如干部任免、调动、奖惩要听取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支持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要通过开展争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活动,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16、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机关党建的各项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头参加所在党组织的集体学习,坚持每年给党员讲党课、作形势报告。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要经常深入联系点具体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履行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六)建立完善督促检查制度,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17、建立完善督促检查制度。借鉴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建立完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制度。市委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有关人员,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18、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工委要履行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职能。部门党组(党委)书记要履行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具体责任人的职责。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推进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

 

 

中共合肥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6年12月25日


打印

要文要论
 
中共合肥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主办 版权所有©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创意制作&技术支持  ICP备案编号:皖ICP备05001904号
cms,网站管理,网站内容管理,内容发布系统,信息采集,免费下载CMS,免费cms,内容管理系统, 个性化门户,全文检索,个人门户,建站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