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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直机关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的通知
市直各机关(直属)党委、总支、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推进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创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精神,按照《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若干意见》(合发〔2007〕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市直机关全面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是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的重要措施,也是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和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的重要途径。通过实行票决制,使发展党员工作更加透明、民主、公正,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二、适用范围
1、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通过预审、公示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预备期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
三、基本原则
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是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依据,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扩大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范围,严格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客观公正原则。在票决中,对票决对象必须一视同仁,确保党员能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个票决对象。
2、逐人酝酿原则。对票决对象实行逐人讨论酝酿,使党员全面系统地了解每个票决对象的情况,真实细致地评判每个票决对象。
3、一人一票原则。对每一个票决对象,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只行使本人一票权利;填写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党支部指定专人按其本人意愿填写;未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投票,但可在会前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表达自己的意愿。
4、唯一意愿原则。对每一个票决对象,只能选择“同意”、或“不同意”、或“弃权”作为唯一意愿。对同一票决对象表达两种以上意愿的视为无效票。不表达意愿的视为弃权。
5、超过半数原则。到会有表决权党员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同意接收”或“同意按期转正”的表决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或“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支部大会决议。
四、基本步骤
1、会前准备
召开党员大会之前,党支部必须准备好每个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综合政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预备党员转正的必须准备好预备期间的表现考察情况等有关材料;准备好加盖支部公章的表决票和票决情况汇总表,并指定专人填好“姓名”栏。
2,票决程序
支部大会研究接收预备党员的票决程序:
(1)由支部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的主要议题和程序;
(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向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现实表现,介绍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等;
(3)入党介绍人(培养联系人)介绍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本人是否同意其加入党组织表明意见和态度;发展对象所在的党小组,也应同时介绍发展对象在培养考察期间的表现和小组意见;
(4)支委会(党支部)报告对发展对象“推优”、政审、培训、预审、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及公示等情况;
(5)与会党员酝酿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未到会党员的书面意见由支委(或支部书记)在大会上宣读;
(6)发展对象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表明态度;
(7)进行票决:
①主持人通报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并民主推荐出监票、计票人员;
②监票、计票人员领取、清点和发放《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
③主持人作填写《表决票》的说明;
④有表决权的党员以无记名方式在《表决票》上填写相应符号;
⑤投票。监票、计票人员首先投票,然后其他人员依次投票;
⑥监票、计票人员清点票数,当场计票并进行汇总,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书面表决意见应统计在内;
⑦监票人宣布得票情况;
⑧监票、计票人员在《票决情况汇总表》上签名,并封存《表决票》。
(8)召开支委会,根据票决结果,提出“同意接收”或“不予接收”的意见;将支委会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9)填写《票决情况汇总表》中的“说明”栏,盖党支部公章;
(10)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中的“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签名盖章后,连同有关材料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支部大会研究预备党员转正的票决程序:
(1)由主持人宣布大会的主要议题和程序;
(2)转正对象宣读《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表明决心,并说明有关问题;
(3)预备期间的考察联系人介绍转正对象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表明本人是否同意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转正对象所在的党小组,也应同时介绍转正对象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小组意见;
(4)党支部介绍转正对象在预备期间的教育考察和表现情况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
(5)党员酝酿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未到会党员的书面意见由支委(支部书记)在大会上宣读。转正对象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表明态度;
(6)进行票决:(参照接收预备党员有关程序)
(7)召开支委会,根据票决结果,提出“同意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半年或一年”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将支委会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8)填写《票决情况汇总表》中的“说明”栏,盖党支部公章;
(9)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栏,签名盖章,连同有关材料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3、整理归档
支部大会通过了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后,要将《票决情况汇总表》归入个人档案一份,支部存档一份,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票决情况汇总表》要存入支部档案。对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无论是否按时转正,其《票决情况汇总表》都要归入个人档案一份,支部存档一份。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档案应长期保存。
五、严肃票决工作纪律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严肃工作纪律,发现票决对象参与进行与票决相关的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暂缓进行票决,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到取消票决对象相应资格。对那些从个人利益出发,搞亲亲疏疏的、搞平衡的;在投票、监票和计票等环节弄虚作假的;侵害党员和票决对象合法权益的都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中共合肥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7年5月8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
附件一:
党支部党员大会
通过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
年 月 日
说明:
1、在赞成、不赞成或弃权栏下方的空格内划“○”;
2、表决意见只能填写一项,填写两项或两项以上为无效。
附件二:
党支部党员大会
通过接收预备党员表决情况汇总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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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项 目 |
应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人
数 |
实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人
数 |
收
回
票
数 |
表 决 结 果 |
书 面 意 见 |
赞
成
票
数 |
不
赞
成
票
数 |
弃
权
票
数 |
赞
成
人
数 |
不
赞
成
人
数 |
弃
权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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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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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票人(签名):
计票人(签名):
(党支部盖章)
附件三:
党支部党员大会
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表决票
年 月 日
说明:
1、在赞成、不赞成或弃权栏下方的空格内划“○”;
2、表决意见只能填写一项,填写两项或两项以上为无效。
附件四:
党支部党员大会
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表决情况汇总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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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项 目 |
应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人
数 |
实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人
数 |
收
回
票
数 |
表 决 结 果 |
书 面 意 见 |
赞
成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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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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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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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票人(签名):
计票人(签名):
(党支部盖章) |